为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郑州市探索构建以复查复核和听证评议为主、评查评审为辅的信访终结制度,强化终结效果,推动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心安。
一、规范复查复核工作,注重发挥纠错功能
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河南省信访事项听证工作规程》等规定,出台《郑州市已依法终结信访事项后续衔接闭环管理工作规程》,在“精、准、细”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复查复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郑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坚持主任办公会议工作制度,对所有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全部通过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及时下达复查、复核意见。3年来,通过复查复核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信访事项300余件,依法终结了一大批事实依据清楚、处理意见准确、办理流程合规的信访事项,全市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组织听证评议,破解“终而不结”难题
深入开展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用听证评议破解信访难题,强化结果运用,为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提供“郑州样本”。2021年起,逐步建立市信访工作专家人才库,依托各系统、行业、部门及其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引入律师、专家为代表的力量助力信访工作。选派市级信访事项评审专家和志愿者参与信访听证会,站在第三方角度依法公开评议信访疑难案件。郑州市专家人才库共有成员135人,参与案件调解、办理、听证工作300余次。如新密市陈某多次上访反映房屋被强拆,要求安置补偿,新密市组织听证会,专家、律师等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听证代表积极发表评议意见,经过释法、明理、讲情,陈某认可了处理意见。
三、制定工作规则,推动评查评审制度化
出台《郑州市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规则》,规定信访人不服有关机关、单位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继续信访的,原信访事项处理机关、单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该上一级机关、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进行评查。
信访人不服有关机关、单位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或是不服有关机关、单位作出的评查意见,继续信访的,原信访事项复查机关、单位或评查机关、单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该上一级机关、单位对信访事项复查意见、评查意见进行评审。
评查、评审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全面引入复盘溯源、专家会审、信访听证、公开评议、诉求合理性认定等程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为确保评查评审质量,评审机关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评查意见进行全面审查。专家组成员由司法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律师、人民调解员、专家和其他人员组成,按照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原则,重点对实体、程序、合法性、责任落实、“三到位”等方面进行审查。
四、实行备案入库,实现信访事项闭环管理
对相关信访事项启动备案程序,进一步把好“纠错关”“终结关”。已终结的信访事项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准确、处理合法合理,符合“三到位”要求,经省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批备案入库,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不再纳入登记、交办、考核范畴。由信访人属地做好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加强后续管理,真正实现程序和实体上的“双终结”。
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