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监督纠错、定分止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能,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采取四项举措提升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质效。
一、坚持合法性审查推动规范办理。建立司法联审机制,和市司法局协调联动,市本级出具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均需经市司法局法制审核。重点依法纠正分类处理错误、程序要件缺失、处理答复不规范等程序性问题,以及适用法律法规政策错误情形,确保每起事项都经得起检验。今年以来依法依规撤销、退办复查复核信访事项13件,强力推动处理机关依法规范处理信访问题。如在湖滨区陈某反映征地补偿款事项中,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发现,征地补偿款的标准仍适用已经在2020年被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2013〕66号),存在严重法律适用不当问题。市复查复核办获知情况后,一方面及时更正,并向全市复查复核机构发出《信访风险法律提示函》,另一方面积极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提醒做好法规衔接工作。
二、强化前端审核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基层、强基础,突出管理服务下沉,将事项审核向前延伸,提前对各县(市、区)复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审核,全面评查信访事项实体办理和流程规范情况,今年以来前端评查事项97件,下发改进工作建议函3件,纠正办理不规范事项16件。如在渑池县聂某反映单位欠缴养老保险事项中,责任单位以没有聂某工作信息为由,作出对其诉求不予支持的处理意见。但事实上渑池县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聂某与责任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复查阶段渑池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调查不够深入全面,没有充分发挥复查纠错职能。市复查复核办在评查过程中发现该事项实体办理不规范,通过工作建议函的形式进行督办,责任单位对信访人进行了合理的经济补偿,信访人反映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开展分析研判补齐工作短板。每季度召开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通报工作情况,查找问题短板,研究近期出现的共性问题,制定具体改进措施,形成“发现问题—通报整改—优化提升”的良性循环,加强复查复核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第一季度,三门峡市复查复核工作出现质效不高情况,市复查复核办及时召开研判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提出了加强交办建议、畅通信访程序导出渠道等优化工作机制的建议,第二季度复查复核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四、加强跟踪问效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闭环管理机制,逐案进行回访,重点督促核查已办结事项复查复核意见落实、信访人满意和息诉息访情况,确保依法终结信访程序,实现案结事了。如贾某反映学校家属楼属于危房问题,处理阶段责任单位未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复查阶段对该事项予以退办,并持续关注退办事项处理情况,经多方协调,市财政局下拨专项资金,危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共办理复查、复核、申诉事项66件,信访事项复查受理率93.94%,复核受理率100%,备案率100%,9件信访事项进入信访信息系统终结库,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
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