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检察院发挥“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办案机制作用,成功办理一起申请监督信访事项。
许超(化名)与邻居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双方经当地土地管理所、司法所调解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其邻居建二层楼房占用许超宅基地20公分,用其他宅基地归还。房屋建好后邻居拒绝执行协议,许超遂将其楼房所占自己宅基地部分的地基损坏。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许超立案侦查,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沈丘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许超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后许超向公安机关申请撤案未果,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撤案申请。
沈丘县检察院受理申请后,成立专门办案组,检察长马立强主动包案,审阅案卷材料,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矛盾焦点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考虑到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马立强多次约访许超,面对面听取诉求,带领办案组人员实地走访许超所在村委会,查看房屋毁坏情况,并会见了其邻居。了解到当事人就宅基地及房屋毁坏纠纷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愿意将矛盾纠纷交给法院审理解决。
为实质性解决许超提出的监督撤案申请,办案组举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公安民警、基层工作人员、信访人参与听证。听证会就许超毁坏财物的前因、手段、后果,以及社会危害性、是否符合犯罪标准进行了研讨。参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对许超行为进行剖析,一致认为其行为虽有不妥之处,但尚不构成犯罪,其与邻居的矛盾属民事纠纷,应交由法院审理解决。此后,公安机关对许超作出了撤案决定,许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