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苏某等5人信访,反映其班组在清丰县某小区项目从事抹灰工作,因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出现合同纠纷,他们长期拿不到190余万元工资。
收到信访事项后,清丰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县住建局牵头的调查组,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联动配合,推动案件化解。
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施工承包合同,同期开工建设,2022年底完成。信访人苏某是施工单位下属的抹灰班组。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认为项目“施工成本高、工期长、人工费用高、合同价款不合理”,要求修改合同条款。建设单位认为合同合理有效,拒绝修改合同。因双方存在纠纷,未能进行二期结算,施工单位一直没有支付其下属班组的工资。
县住建局认定拖欠工资主体为施工单位,调查组多次约谈单位法人,拿出对账表,明确告知其责任义务,要求抓紧支付农民工工资。在调查组的强力督促之下,施工单位支付苏某抹灰班组15万元,剩余大部分欠薪仍未支付。
由于施工单位配合不力,县住建局将该事项移交县公安局处理。县公安局随即立案侦办,对单位法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调查资金去向,强力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作压力下,施工单位于2月、5月、9月、10月四次共支付129万元,至此施工单位尚欠苏某班组工资47.4万元。2024年11月,县公安局牵头,县房管、人社、住建部门召开联席协调会,农民工代表与建设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剩余的47.4万元工资由建设单位代为支付,双方对此意见表示认可。截止2024年年底,剩余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欠薪工作,2020年5月1日,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从立法角度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024年6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提出从2024年到2027年,河南将持续考核各地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保障力度,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在这起事项中,施工单位因与建筑单位存在合同纠纷,就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自己也涉嫌违法。清丰县住建局主动作为,查清了事实真相,明确了责任主体。县公安局强力介入,积极侦办,倒逼相关责任人支付工资,对于解决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
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