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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栾川县庙子镇:搭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2-11-18 来源:

  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栾川县庙子镇将深化党建引领、机制延伸至村级,创新升级打造说事评理议事点。在基层“人财物事制度”充分融合的基础上,建立群众“说事”、联合“评理”、民主“议事”、全面“普法”工作机制,为百姓搭建一个“有事能说、有苦能诉、有理能评、有法能讲”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解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说事评理议事点是庙子镇的调解品牌“疑难纠纷评理团”。2022年,庙子镇在每个村选取有威望的人员组成“评理团、调解专班”,村民之间产生纠纷后自愿找“评理团”评理。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庙子镇在“疑难纠纷评理团”基础上积极探索,创建了评理说事点。之后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一平台再次升级成评理说事点,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庙子镇的新实践。

  2019年庙子镇组建调研小组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了《调解矛盾纠纷六字工作法》,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村评理议事点建设的指导方案》。枫桥经验建设为抓手,23个试点村实施。

  2022年庙子镇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印发了《村级说事评理议事点建设标准》,规范化建设,指导本乡镇23个村、选取1-2个村作为说事评理议事点示范村,作为乡镇重点工作推进,列入《2022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细则》考核项目。

 采取“1+4+N”构成模式 拓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

  说事评理议事点充分体现自治特点,主要组成及日常工作人员全部为村内成员。通过有效衔接“政务服务、民情需求、矛盾纠纷、信访、12345接诉即办”等事务,拓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

  “说事点”设置分层分类倾听渠道,听民情访民意察民忧,收集群众意见和诉求,进行群众“说事”;综合村级力量、社会力量、政府力量等,运用德、理、法公开进行联合“评理”;设立“村民议事日”,就民情需求、政策服务等类的诉求进行民主“议事”;将普法教育贯穿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营造守法、学法、用法氛围,厚植法治文化,进行全面“普法”。

  针对农村解决纠纷力量资源分散问题,“说事点”采取“1+4+N”构成模式,1为村党组织书记;4为村两委、镇包村干部、村内各类辅助人员;N为接“哨”报到人员,包括村内乡贤、村镇两级“法律明白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其他镇区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法律顾问、诉求双方信任的“关系人”、调解专家等。

  村书记担任村“说事点”主任,村两委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辖区党员、村民代表和乡贤作为日常力量,村内各类辅助人员则是“中心”的“信息员、网格员、广播员”。此外,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及律师等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听从“说事点”主任指挥,提供全面的工作保障、服务保障和法治保障。

  从以矛盾纠纷化解为主要内容的“说事点”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的途径,拓宽了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建立了民主议事机制,开展了全面普法模式。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完善了多元化农村矛盾调处化解机制。下一步庙子镇将坚持继续完善“说事点”运行机制,摸清基层和群众需求,加强“中心”在普法宣传、评理说事、化解矛盾工作上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基层民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自觉。

  试点:庙子镇龙潭村靠前服务 实现“矛盾”不出村

  庙子镇龙潭村位于平谷区峪口镇西北部,属于半山区村。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基层组织振兴,创新村民管家“民呼我应”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共层治理良好局面。

  首先,机制由“简”向“全”转变。建立“党总支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四级网格,组建包括党员、村民代表、乡贤共30人的村民管家队伍,每名管家服务15-20户村民。确保村民诉求有处说,做到“凡事”有人管。

  其次,责任由“虚”向“实”转变。坚持定人定岗定责,明确收集民意、矛盾化解等6类24项管家服务标准,落实网格服务管理事项、网格力量职责、网格化联动部门职责“三张清单”。依托村务代办中心提供便民服务,做到“繁事”有人帮。将与村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社保、民政等160余项民生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在村务代办中心开设咨询、受理及出件窗口,月均代办事项30余件。

  第三,依托说事评理议事点提供调解服务,做到“烦事”有人解。评选出9名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群众基础高的村民代表担任“说事评理员”,实现有事能说、有苦能诉、有理能评、有法能讲。化解村内矛盾纠纷38起,月均解决诉求9件。

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