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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平顶山:积极推动《条例》"五进" 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时间:2022-05-15 来源:

  4月25日以来,平顶山市信访局组织各县(市、区)在辖区内积极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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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单位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宏宇通过会议安排及调研活动,高位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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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刘新彦通过督查调研活动,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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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市及各县(市、区)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信访干部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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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乡村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方式,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及群众家中对《条例》进行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进社区

  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解读《条例》内容,对居民提出的信访方式、信访渠道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进学校

  信访干部带着《条例》走进平顶山学院,向青年学生讲解信访知识,增强了学院师生对信访工作的了解,使法治信访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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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企业

  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同志举行专题学习会议、座谈会,向企业发放《条例》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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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