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以来,平顶山市信访局组织各县(市、区)在辖区内积极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进单位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宏宇通过会议安排及调研活动,高位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刘新彦通过督查调研活动,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单位。
平顶山市及各县(市、区)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信访干部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进乡村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方式,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及群众家中对《条例》进行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进社区
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解读《条例》内容,对居民提出的信访方式、信访渠道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进学校
信访干部带着《条例》走进平顶山学院,向青年学生讲解信访知识,增强了学院师生对信访工作的了解,使法治信访观念深入人心。
进企业
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同志举行专题学习会议、座谈会,向企业发放《条例》宣传册。
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