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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扫黑除恶2020必备知识!

时间:2020-07-09 来源:平安中原

  1.举报方式是什么?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河南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371-65884900

  2.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4.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5.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6.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7.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8.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个方面?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9.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0.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01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2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指的是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0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是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04涉黑涉恶问题呈现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0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06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充分表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紧迫性和重要性,彰显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0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0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0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三年的重点分别是: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11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2“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扫”与“打”一字之差,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第三,过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方式:“12337全国智能化举报平台”

  河南省举报电话:0371—65884900

  以及

  河南警方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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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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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短信:18837109110(24小时)

  举报邮箱:18837109110@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9号省公安厅扫黑办

  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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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网络:“郑州警民通”微信公众号、“郑州刑警CID”微信公众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塔湾路50号郑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开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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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扫黑办401室

  洛阳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79-63133482,0379-63629080,17737738415

  举报邮箱:lysshcebgs@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平顶山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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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市公安局“打黑办”

  安阳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72-365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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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26号安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鹤壁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92-33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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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紫荆巷鹤壁市公安局“扫黑办”

  新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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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短信:1390373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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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解放大道96号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

  焦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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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60号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濮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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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州中路183号濮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许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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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文兴路南段梨园转盘许昌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漯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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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信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周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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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金水路驻马店市公安局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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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