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30 来源:中国普法网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2017】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做好2017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宪法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法制日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普法网

  三、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2017年8月1日—10月15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评审阶段:2017年10月16日—31日。

  颁奖、宣传展播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2017年12月初举办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网络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知名商业网站和新媒体账号集中展播。

  四、作品内容与形式

  1、朗读类微视频:朗读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与宪法有关书籍和文章。

  2、讲述类微视频:讲述我与宪法的小故事、学习宪法的感悟体会。

  3、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反映特定职业工作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的作品。

  4、图片类:已正式发表、与学习宣传宪法相关的书画、摄影作品。

  作品内容要弘扬宪法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微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一作者的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件。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10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具体数额见启事)。根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作者个人直接报送、地方部门单位有组织地报送2种方式均可。鼓励各省(区、市)、各行业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收集本地区本系统优秀作品,有组织地报送。

  报送一般在线上传。无法在线上传的,可以快递形式将作品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收件人为中国普法网秦静)。寄送前,请先登陆活动专题页面的报名专区,填写报名表格并获得参赛号。

  2.活动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zhuanti/node_88621.htm(中国普法网“‘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专题页面),登陆页面可下载查询活动启事、投稿要求、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问询信箱、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

  3.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观看展播作品,并参加网站、微信投票等活动。有关情况可联系活动邮箱wyxfhd@163.com。

  七、工作要求

  这次活动是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普法宣传的重要安排,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行业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政治工作切实抓好。要把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本地本行业部门2017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普法宣传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确保优秀作品数量多质量高,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地各行业部门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系人及电话:尹雪梅、王佳茹、张晓昕,010-65153426;010-65153442。

  法制日报社、中国普法网联系人及电话:秦静、童悦敏,010-84772882-8022。

  附件: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17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