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9〕1号)要求,经各地信访部门推荐,国家信访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以下单位(个人)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湖北省信访局办公室
二、“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1.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信访局局长姚石玉
2.安徽省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童乃高
公示时间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书面方式向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反映。
电子邮件:faguichu@mail.gjxfj.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国家信访局研究室法规处,邮编:100017
国家信访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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