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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这些行为一律禁止!

时间:2018-09-18 来源:

9月17日,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

省纪委明确要求,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全省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 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双节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专项整治,既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 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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