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孙,给你移交一批线索。”信访室刘主任拿着厚厚一叠线索进来了。
我接过来翻了翻,有市纪委信访室转交的,有本级信访室受理的,从事案件监督管理时间久了,对被反映人都会有印象,哪些被查过?哪些没查过?哪些正在查?哪些是新线索?翻一遍基本上就心中有底了。有几个被反映人的名字太熟了,之前有好几件已经处置过的线索,目前由纪检监察室正在调查。办过移交手续,我就开始研判这些问题线索。
这批举报信摞在一起有几厘米那么厚,俨然一本厚厚的书,我像读课文一样,逐字逐句地分析哪些是党员违纪行为、哪些是违法行为、哪些可查性不强、哪些可查性较强、哪些暂时不具备核查的条件、哪些以前已经核查清楚,以便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拟立案 、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结合各纪检监察室的职能拟出合理的分办处置意见。
用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终于把这些举报信看完了。我开始登记《问题线索分办呈批表》,然后将这些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在我们的《线索集中排查台账》上,并将我拟好的拟分办处置意见一一登记。做完这些工作,我如释重负,拿起整理好的《线索集中排查台账》和线索原件就去找我们的分管领导高常委审阅去了。
她拿起着台账认真的看了一遍,指着其中两个问题线索问我:“这两个的处置意见为什么拟了结?”
“去年都已经查过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了。”我答道。
“举报信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吗?”她接着问。
“差不多都一样吧,还是那几个问题。”我心里开始有点儿不踏实了,由于之前收到几封这个人的举报件了,这次的内容跟之前的几封大致内容都一样,我也就没逐字逐句核对。
“把去年的拿出来核对一下吧,万一有新的举报内容,我们是不能拟了结的,需要重新核查。”
听到她的话,我赶紧收拾好材料返回办公室,找到去年的备案卷,翻到之前的线索,开始逐字逐句比对。果然,在举报材料其中的一段中,又增加了公款旅游和拉票贿选的问题,两句话隐藏在几页举报材料中,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我拿着去年的线索再次进了高常委的办公室,把那两句话指给她看,试探性地问道:“几页举报材料,只增加了这两句话,也不是很具体,应该可以拟了结吧?”
高常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孙啊,在群众的事情上,我们可不能用‘应该’‘大概’‘估计’这些字眼儿啊!《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予以了结主要适用反应的问题经研判分析不存在,不适合或不可能开展核查工作,或者重复举报已经有结论的问题线索。举报信只要新问题,就不能算重复举报件,我们必须对新问题进行核实。群众的事儿就是大事儿啊!”
听完高常委一番话,我心里很惭愧。对待群众的态度就决定了对待工作的态度,对待工作的态度就反映了对待群众的态度。只有真正地把群众装在心里、放在首位,我们才真正做到履职尽责、问心无愧!这件事之后,我暗下决心:“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去对待每一封信,因为上面的每一句话都是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我不能辜负了这种信任!”(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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