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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信访”大家谈之郝相助:坚持公开透明 推进阳光督查

时间:2016-10-25 来源:

推行“阳光信访”是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信访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革命性创新,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高信访公信力的客观需要,更是党委政府向全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局党组审时度势,举办“阳光信访”大家谈,顺应时代要求,切中关键要害,敢于历史担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信访督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实地督查,推动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促进了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随着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督查工作面临新挑战,线下督查、粗放式督查、包办式督查、被动式督查,无论在督查工作理念,还是方式方法上都与“阳光信访”要求不相适应。

信访督查作为信访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是推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设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按照局党组安排部署,坚持以“阳光信访”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为统领,坚持公开透明,推行“阳光督查”,让督查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督查思路阳光。思路决定出路。公开透明是“阳光信访”的本质要求,也是“阳光督查”的基本遵循。督查作为信访工作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强化互联网意识,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坚持用“阳光信访”新理念,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理清思路重点,统筹谋划“阳光督查”,大力推进“阳光督查”。按照省委领导关于督查工作“督大事、督难事、督急事”的原则要求,实现“三督三转变”,即实行逐级施督、重点查督、全员并督,从单纯性督向研究性督转变、从线下督向线上督转变、从业务性督向责任性督转变。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央交办案件的督查指导,通过月分析、季讲评形式,推动责任落实,确保省级督查真正体现宏观性、指导性、重点性、权威性。

——坚持督查方式阳光。以往信访督查大都采取带案实地督查方式,基本上都是单纯依靠信访系统内部力量封闭运行,公开透明不够。需要调整思路,转变方式,变封闭运行为“阳光督查”,注重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逐级督与重点督相结合,实行一级督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不“越俎代庖”,不眉毛胡子一把抓,特殊疑难案件“一督到底”。坚持线下督与线上督相结合,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信访督查办理程序,探索建立督查网上流转机制,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坚持单独督与联合督相结合,统筹相关职能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联合督查,并进行质询、监督,提升督查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通过整合督查职权、力量、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督查工作信息化、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

——坚持督查过程阳光。传统的督查工作过程大都在系统内部运行,公开透明度、社会知晓度低,“阳光信访”追求的就是晒过程、晒细节、晒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负责的勇气,更加坚定的自信,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全程报道、全程监督,引入律师从第三方角度介入信访事项的依法处理过程,从中立立场提出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建议对策,增强实地公开督查结论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同时要发挥群众力量监督督查,让群众代表参与督查过程,并可进行质询,提出意见,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让“阳光”照进个案,及时发现问题,利用公开和曝光倒逼有关单位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让“阳光”照进群众,通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增进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和感情,也通过公开和曝光,打消一些信访人不切实际的企图和想法,促进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坚持督查结果阳光。督查结果晒在网上,告知群众,就是要让信访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实行信访督查信息“三公开”,即:督查结果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公开、在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公开、在网络媒体公开。不遮不掩、不悟不偏,以公开透明增强督查公信力,利用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及人民群众公开督办情况、督查结果、后续措施,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督查案件数据库,及时将督查情况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督查成果资源共享,让相关业务处室或信访人实时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可督办。

——坚持督查问责阳光。讲话千遍,不如问责一人。本着“谁惹事、追究谁”的原则,追究责任要精准,坚持有责追责,无责免责,联合问责,树立正确导向。在督查中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碰硬,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对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推诿塞责、作风粗暴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手软、不迁就、不变通,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杀一儆百,形成震慑,真正发挥督查利剑作用。

——坚持督查形象阳光。让群众在阳光下信访,让信访在阳光下运行,是形势要求,也是责任使然,给信访工作者提出了更强的能力素质,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会留下痕迹,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阳光的照射下,必须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我们要以“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基层服务”为己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牢记使命责任,勤勉敬业,真抓实干,打造“阳光督查”新模式,树立党委政府新形象。

推行“阳光信访”,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我们将按照局党组安排部署,坚持以“阳光信访”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为引领,聚焦主业,精准发力,创新实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阳光督查”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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